welcome to our design world

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1106 八號法案

除了歐巴馬先生的大勝利之外,現在在CA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還有八號法案,八號法案其實就是一項反對同性結婚的法案。昨天晚上在Hollywood和Highland有許多同志與一些反對這項法案的人上街頭抗議。

在投票之前,電視上每天都在廣告,廣告當中不外是訴求一男一女的結婚才是合法的。

其實我認為美國看似是很開放的,但是對這種事情卻還是挺保守的,主要八號法案的出爐是許多教會push的,但是我看起來卻覺得很剝奪人權。

我認為信奉上帝是一種內心的休養,但是這和你所愛的是男是女完全無關,心中有愛是很好的,愛是一種奉獻一種無私的舉動,看著兩個人真心相愛,並且願意步入禮堂,真正的完成結婚的儀式,這是一種非常神聖的過程。另外就實際層面,兩個共同生活的人,若是有法律的支持,讓兩個人有婚約有效利,這也是很好的一份保障。

我們不能強迫別人愛的是同性或是異性,愛這種心理層面的東西,不是可以靠道德或是知識去了解的。基本上強迫喜歡同性的人喜歡上異性,就如同我們這些異性戀者被逼迫去喜歡同性一樣,換個角度想,難道不痛苦嗎?在說回主題,倘若你和你真心相愛的人,卻因為法律禁止而無法結婚,這也是個很令人難過的事情啊。

有的人說加州目前已經有同居法(Domestic Partner Law)來保障這些同志的權益,認為同志不用再強求結婚。可是這是涉及人權的問題,那設想今天如果是我們這些異性戀者你願意只同居而無法去與另一般擁有結婚這樣強大且神聖的權利嗎?

我們身為異性戀者,已經擁有很多了,至少你不用擔心別人的眼光,也不用擔心許多心理生理的問題,但為什麼不能設身處地替別人想想,站在別人的角度去看。

Where I've been travel

About Me

My photo
LA, CA, United States
莫名其妙從台北到LA..... 莫名奇妙又從LA到新加坡.... 又莫名其妙從新加坡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