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難得想挑戰一下煮滷肉。
之前每次想煮滷肉,都被幾個點給打敗。第一是剛來美國的時候,聽很多人都說美國的豬肉很容易難吃,因為它們不流行在殺豬後放血,所以自己煮容易失敗。第二點是,每次買肉的時候,看到大華所謂的"新鮮肉"區域(是和傳統市場有點點像,一堆肉的地方),我都覺得很恐懼,因為我很怕看到很具體的肉,譬如說豬五花就是很大一大塊,牛尾巴就是真的看得出來被切出來的牛。 我以往都只敢買一片一片的火鍋肉,或是切的小丁小丁的肉。
但為了要挑戰滷肉,我只好硬著頭皮站在那個新鮮肉區,慢慢的研究肉的不同。可能是站得太久了,我沒抽號碼牌,分肉的先生最後直接問我:"啊你要甚麼",一時驚恐,忽然忘記滷肉要的是豬五花,隨隨便便就指了叉燒肉說:"給我一磅"。價錢也沒仔細看,拿到之後才發現一磅只要1.59,也太便宜了吧,而且還好大一包。
回家開始挑戰!雖然一般都說要先把肉炒過,但是新鮮肉果然不是蓋的,給我一直流血,嚇得我只好先把他們一堆全部都丟到水裏頭川燙。
另外一鍋開鍋煮醬汁, 加了薑/蒜頭(用鍋蓋打爆他)/醬油/味霖(這是為了要取代酒和糖的,因為我不喜歡料理酒的味道)/水/滷味包
煮到滾開已經超香了,還是不管要炒肉,我就直接把他丟進去滷一個小時。
出來之後 看起來好香,試吃過後,其實今天買的叉燒肉也蠻多肥的部分,所以吃起來也算蠻順口的。另外是,可能是因為用滷的,所以感覺不出來沒放血的豬味,所以 算是很高分啦!
威廉吃得心滿意足,原本以為可以吃至少三天的,今天一個晚餐就被吃掉一半,哈哈哈。今天算是挑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