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一回來LA,威廉不知道提過幾次:"ㄟ~我們去唱歌好不好",眼看著我也要開學了,若再陪他去唱,之後也不能再happy hour唱了,這樣價格相對會很貴,所以今天就答應他的要求。
吃過午飯後,先去AT&T繳網路費,之後就火速開車前往Energy KTV,一到四的下午四點到九點是Happy Hour,一個人12元附贈一杯飲料。
我們兩個就這樣瘋狂的從四點唱到八點半,最後整個都不知道該點甚麼歌了,再加上肚子超餓,所以提早半小時離場,不過也算是把威廉累積好久的唱歌慾望給滿足一下了。
唱完後,再去魯味居吃我朝思暮想的牛肉捲餅,吃飽後再心滿意足的開車回家~~~ 我看我大概可以有半年不用再去唱了,因為今天真的 唱的 好累.....
!!!開車被偷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