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前,拿鞋子的時候,從鞋架中滑出一雙Miss Sixty的鞋,還記得是和蔡小佩 小蓁姊 哇啦大家都未婚前(現在還有一個哇啦未婚啦)逛街買到的。婚前只穿過一次,在淡水高低起伏的道路上行走,非常的痛苦。婚後因為那段時間腳扭傷爛掉到一個極致,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沒穿超高高跟鞋。
今天想想下午只有一堂Sylvere的work shop,穿很高的高跟鞋應該不致於腳痛,索性就拿他出來陪我出征。
剛開始在家走地毯,一切順利,非常的好穿,一踏出大樓外開始後悔,怎麼底可以那麼平那麼薄,我的腳趾頭根本就在與大地直接對抗。太久沒穿有牌超高跟,一度忘記這些有牌都是設計給不用走柏油路的小姐少奶奶穿的,底部基本上部會有甚麼防滑,會讓你一路滑道太平洋。想想我還幾度都幫鞋子加底,唯獨這幾雙高的,因為少穿所以沒加,殊不知會害死你的就是這幾個老鼠屎啊(越講越氣憤)。
走到公車站已經不行了,好在到了學校,Sci-Arc的地板水泥糊的很平,在教室內走動不成問題,只能說,老娘必須要好好再把他收起來了,這種陪吃飯鞋,就等到真的只有要吃一餐不用走動在穿吧。